引言:面对当前的金融犯罪活动趋势,金融犯罪的研究也备受关注,下文一起了解下金融犯罪研究的必要性吧。
金融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金融犯罪作为经济犯罪中的核心犯罪,其严重危害不容低估。近年来,金融犯罪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对金融资产安全和质量效益造成了严重危害。巨额的资金损失同时潜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加剧了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导致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和坏帐损失。而且,由于金融在经济系统中的弥散存在、对经济系统的结构作用,必然向经济系统和经济体制进行周身扩散,因此金融犯罪的危害后果还具有连锁性、渗透性、放射性。近年来,金融犯罪的状态已处于较高水平,其危害后果已突破了有限的财物损失,由直接的财产侵害过渡到复合型的损害。如造成了市场准入方面的混乱、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损害了国家金融的良好信用和整体形象,导致公众对于金融机构、经济实体、地方经济甚至政府部门的信任危机,许多金融犯罪案件,还频频引发聚众上访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受害群众自杀等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正是由于金融犯罪的严重危害,近年来,金融犯罪研究受到越来越多关注,国内有不少刑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都致力于金融犯罪的研究,也产生了一些优秀成果。然而,纵观这些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尚存在一定缺陷:在研究水平上,存在闭门造车、自说自话、脱离实践、回避司法实践难点问题的现象,并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劳动,司法实务部门最大的感觉还是“不解渴”;在研究领域上,重刑事实体法而轻刑事政策、刑事程序法、刑事证据法的研究,重犯罪论而轻刑罚论的研究,不能将研究成果有效整合,这些都制约了金融犯罪研究的科学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犯罪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