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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7  点击次数:721

  引言:哪些人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有效期是多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吗?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下文将详细解答。

  哪些人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1、以前是农村户口,但是之后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后,这类人虽然还在农村生活,但是无法在村里申请宅基地。

  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这类人也无法在原村申请宅基地,外嫁到另一个村集体后,只能在所属村集体中申请宅基地。

  3、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也无法通过。

  4、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民,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也不会通过。

  农村宅基地的有效期是多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1、《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别人只有使用权。现在相当于你在用国家的土地,国家给你的使用有一个期限。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也就是这个地是一个村的,现在村里的房子都是盖在自己的土地上还需要有“使用期限”吗?所以《土地法》根本就不会规定“宅基地使用期限”。

  3、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使用年限也就不同于商用地的租用了。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目前现实中如何判定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1、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子了,倒塌或者一直就没盖(倒塌了也不允许翻盖),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

  2、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并且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几个条件(户籍、一户一宅等),那么可以继承,但要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

  3、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实现继承宅基地和农房,但同样需要缴纳费用。

  4、如何评估继承人每年继承宅基地需要缴多少钱?

  继承人的身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因、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在交易价格中所占比重、宅基地面积与规定的人均占有面积之间的关系等,都对每年缴纳的费用由影响。同时还应衡量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济价值,由本地方设立基本标准,允许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协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用这笔费用改善村民的福利,以此弥补宅基地福利功能受限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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