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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21  点击次数:687

  引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救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哪些情形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提出复核申请后,什么时候受理?有无期限限制?带着以上疑问,一起看下文吧。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救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法院在审理损害赔偿案件中,认为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有误,法院可依职权重新认定各自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救济:

  一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哦。

  哪些情形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提出复核申请后,什么时候受理?有无期限限制?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最长30日给当事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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