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劳务派遣是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
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维护,这不,有位找法网网友就咨询了,问道:“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哪个公司缴纳?不缴纳社保要怎么办?”经了解,原来他是一位劳务派遣工,但是在工作期间,派遣单位一直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后来他知道了这件事,就要求派遣单位补缴社保,但是派遣单位却推脱说,他就职于某某科技公司,应该由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可是某某科技公司却说,他是被派遣工,应该由派遣单位解决社保问题,这样一来一回的推脱,他就蒙了,不知道,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哪个单位缴纳了。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呢,该网友是一位劳务派遣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所以,派遣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若是单位拒绝履行缴费义务,该劳动者可以到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保稽查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