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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赠与房屋要交哪些税费?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22  点击次数:677

   引言: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下文一起看看房屋赠与要缴纳哪些税务?

  一、亲属赠与房屋要交税费如下:

  赠与人需要缴纳:

  交易费:2元/平;

  受赠人需要缴纳:

  契税:评估价×4%(亲属之间过户,提供亲属证明后,记税值减免一半,税率不变)

  (注:记税值减免一半是什么意思?例如房子评估价100万,记税值减免一半就是50万,受赠方契税就可以按照评估价一半来计算,但是4%的税率不变);

  个税:20%(亲属间赠与,免个税);

  交易费:2元/平;

  土地出让金:评估价×1%(划拨土地征收,出让土地不征收)。

  二、案例分析

  A想将自己80平的房子赠与B,假设房子最终计税价格100万(出让土地)

  若两人是亲属关系:

  A需要交160元交易费;B需要交:契税2万+交易费160元=20160元

  若两人是非亲属关系:

  A需要交160元交易费;

  B需交:契税4万+交易费160元+个税20万=24016元

  三、亲属赠与税费缴纳流程

  1、赠与双方须去派出所开亲属关系证明;

  2、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原件,到大连市地税局申报税费、交税;

  3、去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叫号等待办理产权证,3个工作日后领取产权证。

  PS:房屋赠与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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