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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14  点击次数:705

  摘要: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有什么区别呢?两罪之间的主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客体不同,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1)主体不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限于有侦查、起诉、审判等司法职责的人员;而伪证罪的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客观方面不同。徇私枉法罪限于利用司法职务的便利条件;而伪证罪则不需要利用任何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3)客体不同。徇私枉法罪是一种滥用司法职权的行为;而伪证罪是一种妨害司法活动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收受贿赂,构成徇私杆法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伪证罪的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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